羅馬天主教 - Roman Catholicis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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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天主教 湯瑪斯·華生 湯瑪斯·華生(約1620—1686)在劍橋大學伊曼紐爾學院接受教育,以其異常刻苦的學習而聞名。1646年,他開始在沃爾布魯克聖史蒂芬教堂擔任牧師,為期十六年。在內戰期間,他表現出強烈的長老會觀點,但對國王仍懷有忠誠。1651年,他因參與克里斯托弗·洛夫(Christopher Love)召回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的陰謀,與其他一些牧師一同被短暫監禁。他於1652年6月30日獲釋,並正式恢復為沃爾布魯克聖史蒂芬教堂的牧師。在復辟之前,他作為傳道人享有盛名和廣泛歡迎,但在復辟後因不順從而被驅逐。儘管當時對異議者的法令嚴苛,華生仍抓住機會私下履行其事工。1672年《寬容宣言》頒布後,他獲得了在克羅斯比府大廳講道的許可。在那裡講道數年後,他的健康狀況惡化,於是退休到埃塞克斯郡的巴恩斯頓,在那裡他於秘密禱告時突然去世。維基百科。註:文本中的分段由編輯為方便在e-Sword格式中閱讀而設,原文中並不存在。本模組的文本來源於***
「你們要遠離偶像!」約壹 5:21 偶像崇拜是毀滅靈魂的錯誤!在律法中,上帝要求將祭物的脂肪歸祂,利 3:3。同樣,所有神聖的敬拜,即祭物的脂肪,主都要獨自為自己保留;而偶像崇拜者卻將歸於上帝的獻給了偶像。偶像崇拜是屬靈的姦淫。結 23:37,「他們與偶像行淫!」偶像崇拜開啟了上帝所有審判的閘門;因此,猶太人常說,所有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懲罰中,都有一盎司金牛犢的罪孽。我們的本性傾向於偶像崇拜,就像乾柴容易著火一樣。這種瘟疫是會傳染的。猶太人「為天后做餅,又向別神澆奠祭!」耶 7:18。人們寧願崇拜魔鬼,也不願不崇拜任何東西!利 17:7,「他們不可再向山羊鬼魔獻祭,他們曾與這些鬼魔行淫。」在希伯來文中,是「向毛茸茸的」,因為魔鬼以半人半獸或山羊的形象向他們顯現。願所有上帝的子民,若珍視他們的救恩,都要提防偶像崇拜。值得注意的是,當使徒說「你們是永生上帝的殿」時,他立刻補充說:「上帝的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合呢?」又在第 17 節說:「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主說。」而羅馬天主教又是什麼呢?不就是羅馬的偶像崇拜嗎?為了使上帝的活殿不被羅馬教會的偶像崇拜所玷污,我將闡述羅馬天主教的一些主要教義,並稍作剖析。當我完成之後,我想每個人都應該憎惡羅馬的欺騙,並像雅各曾經對西緬和利未這對作惡的兄弟所說的那樣,創 49:6,「願我的靈魂不入他們的密謀;願我的榮耀不與他們聯合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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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一個天主教教義是,教宗由基督任命為教會的元首,並且他是基督在世上的代表。這與聖經相悖,聖經明確稱基督為教會的元首(西 2:19,弗 5:23)。如果教宗是元首,那就會使教會變成一個有兩個頭的怪物。我讀到有一隻獸從海中上來,龍將牠的能力、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(啟 13:1)。我理解這隻獸是敵基督;龍將能力給牠,就是撒但將能力給教宗,使其行使教皇的權勢。那麼,如果教宗是那隻獸,他就非常不適合成為教會的元首。
- 第二個天主教教義是彌撒,這是嚴重的偶像崇拜。其中有兩個錯誤:彌撒的第一個錯誤是變質說。天主教徒認為,聖餐中的聖體或餅,在祝聖詞之後,就變成了基督真實的身體!這與理性相悖。一個有其維度的身體,不可能同時存在於多個地方。如果基督的身體在天上是局部且實體的,那麼它就不可能在餅中,而是在天上(徒 3:21),「天必留祂,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。」餅沒有變成基督的身體,我證明如下:如果餅是基督真實的身體,那麼所有吃聖餐餅的人都領受了基督;但事實並非如此,因為使徒說有些人「吃喝自己的罪」(林前 11:27)。教父們反對基督在聖體中實體臨在的觀點。居普良說,我們是藉著唯獨信心,以聖禮的方式吃基督的身體。特土良說,「這是我的身體」,意思是我的身體的一個記號和象徵。彌撒的第二個錯誤是天主教徒每天在彌撒中獻上基督作為祭物。這貶損了基督的祭司職分,彷彿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不完美的(來 10:12),「但這位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」;第 14 節,「因為祂藉著一次獻祭,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」看哪,基督犧牲的完全性。祂已經完成了祂的工作,現在我們所剩下的,就是唯獨信心。
- 第三個天主教錯誤是,他們認為聖經不適合普通人。他們將聖經鎖在拉丁文這種不為人知的語言中。他們使聖經成為一本封閉的書。唯獨信心來自知識,但他們,正如基督所說,「奪去了知識的鑰匙」(路 11:52)。如果普通人查考聖經,這就是一種罪行,會被帶到宗教裁判所。上帝希望律法在所有以色列人面前宣讀,讓他們聽見(申 31:11)。因此,它當然不應該是一種不為人知的語言。羅馬的君王就像空中的掌權者一樣,他蒙蔽人的眼睛,然後將他們引向滅亡!(林後 4:4)。
- 羅馬教會的第四個錯誤是他們為罪贖罪的教義。他們高舉人性,使其在稱義上與基督共同承擔。他們認為我們憑藉自己的行為,藉著苦修、禁食和善行來滿足上帝的公義。特倫特會議和萊姆斯譯本都這樣說。但聖經何處提及這樣的事?我們認罪並不能贖罪。如果一個叛徒承認自己的罪行,他的認罪並不能滿足對其叛國罪的公義。我們的痛悔並不能贖罪。如果一個人為自己欠下的債務感到抱歉,這根本不能償還債務。上帝的公義除了藉著基督,無法得到滿足。稅吏「捶著胸說:『上帝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」(路 18:13)。這裡有認罪,一個罪人;有痛悔,他捶著胸,但這遠遠不能滿足他的罪;因此,他呼求憐憫,「上帝啊,開恩可憐我。」
- 天主教中第五個毒害靈魂的教義是他們對大罪和小罪的區分。他們說,大罪,如偽證、通姦、謀殺,會使我們失去上帝的恩寵,並應受永恆的定罪。但小罪是那些多少令上帝不悅,卻不應受死亡,本質上可赦免的罪。例如,淫慾、魯莽的憤怒、虛妄的思想都是小罪。但我們根據聖經確認,沒有小罪,沒有任何罪我們可以說它不應受永恆的定罪。淫慾是違反上帝律法的行為,因此,其本質上並非小罪(太 5:28),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中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基督將不潔的眼神視為通姦。最小的罪惡痕跡都會招致上帝的咒詛(加 3:10)。的確,最大的罪,藉著基督的寶血,是可赦免的,但沒有任何罪是其本質上可赦免的。
- 羅馬宗教的第六個錯誤是自由意志的教義。貝拉明認為意志是虔誠的傾向,人有天生的行善能力。但奧古斯丁否認這一點,我想我們自己的經驗可以駁斥它。金口約翰有句名言:「船隻舵壞了,隨風浪在海上漂流,人失去了自由意志的舵,也隨魔鬼的意願在罪中漂流。」天主教徒聲稱人有一些屬靈生命的種子和殘餘,並有能力歸信自己。但使徒告訴我們,我們本性上沒有屬靈的力量(羅 5:6)。罪惡剪斷了我們力量所在的公義之鎖。人憑自己無法認識上帝的事(林前 2:14)。他無法思想一個好的念頭(林後 3:5)。不,人的意志不僅無能,而且頑固;我們的意志反叛上帝!(徒 7:51)。它彎曲,就像一塊彎曲的鐵。只有全能恩典的甜美功效才能征服我們。我們不是投降於上帝,而是被攻克。我們不是放下武器,而是武器被擊落。每當上帝使人歸信時,祂就創造,這足以駁斥自由意志的驕傲教義。安波羅修說:「人有犯罪的自由意志,卻沒有歸信的自由意志。」
- 第七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的贖罪券。他們聲稱教宗作為彼得的繼承人,有權授予人贖罪券,藉此使他們在上帝面前免除罪的罪咎和刑罰。這為教宗帶來了財富。赦免或授予贖罪券是唯獨天堂冠冕的權柄!(可 2:7),「除了上帝以外,誰能赦罪呢?」羅馬教宗所授予的贖罪券,是一把打開所有罪惡之門的鑰匙。因為天主教徒有了教宗的許可,他們還會在乎犯什麼罪呢!殉道者羅傑·霍蘭德,他最初是天主教徒,後來歸信,在邦納面前做了這樣的告白:「起初,」他說,「我信奉你們的天主教,我對任何罪都不以為意,相信神父的赦罪;發誓和不道德對我來說都不是罪,因為我可以花錢讓它們得到赦免。」
- 第八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藉著個人功德得救的教義。他們認為他們的善行可以贖罪並贏得憐憫。貝拉明說,人有雙重權利進入天堂:一個是基督的功德,另一個是他自己的功德。他引用了那段經文(提後 4:8),「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主,那公義的審判者,在那日要賜給我的。」他的論點是:如果上帝為我們的善行加冕,那麼它們就有功德。我回答說,這不成立。一位君王可以賜予豐厚的賞賜,不是因為它應得,而是因為他想彰顯他的慷慨。上帝為我們加冕不是為了我們的行為,而是為了祂的名(結 20:9)。反對意見:但如果上帝憑公義賜予冠冕,那麼我們的行為不就有了功德嗎?回答 1:上帝作為公義的審判者賜予獎賞;不是根據我們行為的價值,而是根據基督的價值。回答 2:上帝憑公義賜予獎賞,不是因為我們應得,而是因為祂已應許。事實是,上帝憑著唯獨恩典,在憐憫的法庭上為那些祂在公義的法庭上定罪的行為加冕。善行不能賺取功德,原因如下:1. 在上帝手中賺取功德的必須是禮物,而不是債務。如果一個債務人償還了他向債權人借的錢,他並不能從債權人那裡賺取任何功德。我們為上帝所做的任何服務都是應盡的債務;不,它只是債務的一部分。那麼我們如何能賺取功德呢?2. 想要賺取功德的人必須將完美的獻給上帝。但我們的善行不過是閃耀的罪,它們充滿了驕傲,沾染了虛偽,所以我們遠不能賺取功德。我從伯納德那裡得出結論:「善行是通往天國的道路,而不是天國的原因。」
- 第九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的煉獄之火。貝拉明說,在地上有一個地獄般的地方叫做煉獄,那些今生沒有完全潔淨的靈魂在那裡被火煉淨,然後才能被接納進入天堂。天主教徒將煉獄之火視為贖罪的途徑;這極大地貶低了基督受難的功效和益處,「祂洗淨了我們的罪」(來 1:3)。聖經從未主張煉獄的教義。它沒有提到任何中間地帶。惡人在死後立即下地獄(路 16:23),「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他在地獄裡受痛苦,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。」信徒在死後立即上天堂(路 23:43),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基督將立即在天堂,而悔改的強盜將在當天與基督同在。所以他不在煉獄這樣的地方,而是直接從十字架上進入樂園。基督的寶血是今生的煉獄(約壹 1:7)。如果人沒有藉著基督的寶血得到潔淨,就沒有火的潔淨。不僅聖經,教父們也反對煉獄。奧古斯丁說,我們沒有讀到兩種火,只有地獄之火,沒有煉獄之火。但這個想像中的煉獄之火,為教宗的廚房提供了可供出售的東西。因為當人們準備立遺囑時,如果他們給教宗和他的神父留下大筆金錢,他們就會告訴他們,他們會為他們祈禱,使他們能迅速從煉獄的痛苦中解脫出來!
- 下一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向聖徒和天使祈禱。他們向聖徒祈禱:天主教徒向幾位聖徒祈禱,以消除暫時的邪惡。他們向聖阿波羅尼亞祈禱以緩解牙痛,向聖彼得羅內拉祈禱以治癒發燒。他們向其他聖徒祈禱以消除屬靈的邪惡。有人說,如果我們向已故的聖徒祈禱,他們會因憐憫而為我們向上帝祈禱。但這多麼荒謬!天上的聖徒不知道我們的苦情(賽 63:16),「亞伯拉罕不認識我們。」當以利亞要被接到天上時,他對以利沙說:「我未曾被接去離開你,你要我為你做什麼,你可以求」(王下 2:9),清楚地暗示他離開後就沒有地方可以問他了。他們向天使祈禱:他們引用那段經文(啟 8:3),「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,站在祭壇旁邊。有許多香賜給他,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。」他們說,如果天使為我們祈禱,我們就可以向他們祈禱。我回答說,那裡的天使應理解為基督,就是恩典之約的天使,祂獻上我們的祈禱,並將祂的香加在上面,使它們芬芳。奧古斯丁正是這樣解釋的。敬拜天使是被禁止的(西 2:18),「不可讓人用故作謙卑和敬拜天使的行為,奪去你們的獎賞。」向他們祈禱不就是神聖敬拜的一部分嗎?他們區分救贖的中保和代求的中保。他們說他們唯獨向基督祈禱作為救贖的中保,但向天使祈禱作為代求的中保。對此我回答說,基督不僅是救贖主,也是辯護者(約壹 2:1)。祂像律師為客戶辯護一樣為我們辯護。現在,正如除了基督以外,將任何人視為我們的救贖主都是罪,同樣,除了基督以外,將任何人視為我們的辯護者也是罪。那些向天使祈禱的人使他們成為他們的辯護者。我們不可向天使祈禱,我用兩段經文證明。第一段是(羅 10:14),「然而,人未曾信祂,怎能求祂呢?」我們不可向任何我們不相信的人祈禱。但我們不可相信天使;因此,我們不可向他祈禱。第二段經文是(來 10:19),「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。」論點是:唯獨藉著祂我們才能進入天堂的人,才是我們應當祈禱的對象。唯獨藉著耶穌的寶血,我們才能進入天堂;因此,唯獨祂才是我們應當祈禱的對象。當天使能為我買得進入榮耀的門徑時,我才會向他們祈禱,在此之前不會!
- 下一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的偶像崇拜。教宗斯德望三世在教堂中維護圖像,宣佈對它們的崇敬,並使人們向它們燒香。這與誡命的字面意思相悖,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。」圖像教導謊言;它們以身體的形狀代表上帝。上帝說,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、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」(創 1:26)。但天主教徒說,「讓我們照著我們的形像造上帝!」當主頒布律法時,百姓「聽見祂的聲音,卻沒有看見祂的形像,只有聲音」(申 4:12)。上帝不能用任何圖像來描繪。你無法描繪靈魂,更不用說上帝了(賽 40:18),「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呢?」天主教徒告訴我們他們藉著圖像敬拜上帝。我回答說,如果國王本人在場時,向國王的畫像下跪是荒謬的,那麼當上帝本人在場時,向圖像下跪就更荒謬了!(耶 23:24),「耶和華說:我豈不充滿天地嗎?」
- 下一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否認基督在靈魂中忍受了地獄的痛苦。他們在描述祂身體的折磨時非常雄辯,但他們否認祂靈魂的痛苦。這種觀點極大地貶低了基督的受難(賽 53:10),「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,使祂受痛苦。祂使自己的靈魂作贖罪祭。」任何會減輕基督受難的事,都會減輕基督對我們的愛。耶穌基督經歷了與地獄痛苦等同的痛苦。祂感受到了全能者的不悅;當祂被離棄時,祂處於靈魂的極度痛苦中。所有這些都更加加劇了基督的受難,並宣告了祂對我們的憐憫。
- 下一個天主教錯誤是他們擅自聲稱有權赦免人的誓言(傳 5:4),「你向上帝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,因祂不喜悅愚昧人,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」但天主教徒對赦免和解除人的誓言不以為意。他們認為教宗有權免除所有向上帝所許的願,以及對君主的忠誠誓言。教宗手持彼得的鑰匙,承諾解開人的良心,使他們擺脫所有義務。這種教導人如何可以背誓卻無罪的教義,怎能是好的呢?你們是永生上帝的殿,要小心不要用這些天主教教義玷污自己。不要將上帝的殿與魔鬼的家結合,玷污和敗壞你們的靈魂(王下 5:18)。除了天主教中這些毒害靈魂的教義之外,我還要展示這是一種多麼可憎的宗教,在那裡你可以看到羅馬妓女滿是皺紋的臉!
-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不合乎聖經的宗教。天主教徒無法像魔鬼曾經說過的那樣:「經上記著。」他們所做的一切,都無法拿出上帝的話語來證明。他們有什麼聖經依據來支持他們的七件聖禮?他們有什麼聖經依據來禁止信徒領受聖餐杯?他們有什麼聖經依據來支持他們的安魂彌撒和朝聖,長途跋涉去朝拜聖徒的聖龕?主最終會對他們說:「誰向你們要求這些事呢?」 2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屬肉體的宗教。它只包含敬拜、屈膝和苦修。林前 3:3 說:「你們豈不是屬肉體的嗎?」然而,上帝要求人用心靈敬拜,約 4:24。憑著信心生活、省察內心、治死罪性——這些都是天主教徒完全陌生的。天主教只是一個外在的空殼。它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軀殼。 3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無益於造就的宗教。林前 14:12 說:「凡事都當為造就人。」但他們的儀式有什麼造就人的作用呢?他們的蠟燭、鮮花;他們的「萬福瑪利亞」;他們的香、念珠、戒指、獎章、祭壇布——這些東西能有什麼內在的良善呢?它們使人心偏離對上帝的認真敬拜,使人專注於迷信的虛妄!為鐘施洗、崇拜十字架、灑灰——這些除了是病態大腦的胡言亂語,還能是什麼呢?這些東西能潔淨良心嗎?聖水有什麼能力能洗淨污穢的靈魂?天主教徒的香膏和香能使他們成為上帝面前的馨香之氣嗎?他們點燃的蠟燭能指引他們通往天堂的道路嗎? 4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驕傲的宗教。教宗自稱是彼得的繼承人——但他更真實地說,他在排場上超越彼得,而不是在謙卑上繼承彼得。羅馬教宗將他的主教冠置於所有世俗王冠之上。他自稱是「上帝眾僕人的僕人」,但他卻侮辱君王。他讓他們赤腳站在他聖潔的門口,並扶著他的馬鐙。教宗亞歷山大三世曾踐踏腓特烈皇帝的頸項。教宗使地上的君王成為他的附庸。 5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不道德的宗教。天主教徒並非聖潔的大公教會。在羅馬,淫亂公然營業,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比榮譽的婚姻更受青睞。教宗被稱為「聖潔」——但他的寶座卻被玷污了。教宗庇護二世和儒略三世都沾染了惡行。他們的一些教宗曾犯下雞姦罪,正如里維特博士從他們自己的著作中引述的那樣。教宗約翰曾犯下販賣聖物和謀殺的罪行。 6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無力的宗教。它從未傷害過撒旦。天主教就像一把劍,劍柄精美——卻沒有鋒刃;又像無效的藥物,不起作用。一些天主教作家說,十字架是抵禦魔鬼的聖潔符咒或咒語。但我認為它更像是邀請魔鬼——而不是嚇跑魔鬼!他們的歌唱和拉丁文禱告是魔鬼的音樂。他們鞭打自己,也無法流出一點罪的血。他們的四旬齋禁食,對魔鬼的飢餓程度,不會比對他們肥胖的修士更多。 7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嗜血的宗教。教宗不滿足於手中握有彼得的鑰匙,即開除教籍的權力——他還掌握了世俗的刀劍。這樣,他無法用論證的力量來捍衛的,就可以用暴力的力量來維持。天主教是透過暴力傳播的。庇護四世教宗統治下的迫害就是明證,當時有無數基督徒被處死。數以萬計的阿爾比派和瓦勒度派信徒被殘酷謀殺就是明證。西班牙宗教裁判所、巴黎大屠殺就是明證。我們自己的國家也感受到了敵基督的重壓;那些不願飲羅馬淫亂金杯的人,被迫飲殉道的血杯!我們知道天主教徒擅長煙火。一位學者觀察到,羅馬主教統治下的迫害遠比羅馬皇帝統治下的迫害更為嚴重。願上帝禁止我們餵養那吸食了如此多鮮血的義大利狼! 8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褻瀆上帝的宗教。天主教徒認為: - 教宗凌駕於聖經之上;他可以免除聖經的規定,他的教規比上帝的話語更有約束力。 - 無誤性是他主教冠上的寶石;在他的教宗寶座上,他不會犯錯。 - 他們認為聖母瑪利亞應受敬拜;他們向她致敬。他們稱她為「世界之后」、「天堂的階梯」、「樂園之門」。他們說我們可以從上帝的法庭——向聖母瑪利亞的法庭上訴。他們聲稱她在天堂的金祭壇上——不僅請求憐憫,而且命令憐憫。耶穌會士奧佐里烏斯說:「上帝已命定,沒有她,什麼也不給。」天主教徒尊崇聖母瑪利亞高於基督,將更多的歸於她的乳汁——而不是祂的寶血!在他們的頌詞中,他們說:「讚美歸於上帝和聖母瑪利亞,也歸於耶穌基督。」哪一個基督徒的耳朵能忍受聽到這些褻瀆的話語! 9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荒謬的宗教,更適合引人發笑,而非虔誠。他們崇拜聖物——除了是羅馬的玩物,還能是什麼呢!天主教徒聲稱展示保羅被捆綁的鎖鏈,以及基督騎過的驢子的尾巴。他們在佛羅里達展示施洗約翰的耳朵作為聖物,在西班牙展示他的額頭——然而他們卻聲稱他的整個頭顱可以在羅馬看到!因此,羅馬信仰變成了寓言! 10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惹上帝發怒的宗教。彷彿主不夠智慧來指定祂自己敬拜的方式——他們卻要為祂制定規則。這種罪使上帝與一個民族離婚。何 2:2 說:「她不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再是她的丈夫。」這使祂的怒氣發作。結 6:4 說:「我必將你們被殺的人拋在你們的偶像面前。」既然你們要跪拜你們的偶像——我就將你們的死人放在你們祭壇的腳下! 11. 羅馬天主教是一種毀滅靈魂的宗教。啟 14:9 將敬拜獸和飲上帝忿怒的杯並列。我不清楚那些死於羅馬天主教的人如何能得救。因為除了以上所說的一切,天主教徒直接將自己置於啟 22:18 的咒詛之下:「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人作見證:若有人在這話上加添什麼,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;若有人從這書上預言的話刪去什麼,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。」天主教徒犯了這個罪:他們從聖經中刪減,因為他們刪除了第二條誡命;他們也加添到聖經中。他們說聖經不完全;因此用他們的傳統來取代,他們認為這些傳統不僅與聖經同等,甚至優於聖經。哦,那麼,如果我們是上帝的殿,就不要用天主教來玷污自己!不要接受獸的印記——無論是在我們的右手或額頭上。因為上帝的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干呢!我們擁抱天主教,會比我們的祖先更糟。他們生活在黑暗時代,不知道更好的;但我們,像約拿單一樣,嚐到了福音的甘甜,我們的眼睛已被開啟。因此,如果我們玷污自己與偶像為伍——我們能期待什麼樣的審判和烈火般的忿怒呢!「你們要遠避偶像!」約壹 5:21